自從尼克離開之後,我沉寂了一段時間,
還是很想養兔子,也接觸到很多「以認養代替購買」的觀念,
為了兔子好,我也真的是想要以認養代替購買。
看過了很多的網站、兔版,我知道這樣對兔子最好,
所以就著手進行認養的工作。
只是,我後來改變心意了,
認養的麻煩出乎我意料之外,
首先,要先填認領切結書,還要填認養申請表
認養切結書我覺得還OK,只是有身分證字號這一點比較讓人擔心
另一個申請書就真的是有點麻煩了,
我養了快六年的兔子,也帶兔子去看過幾次醫生,偶爾也去兔版逛逛吸收知識,也買了幾本兔子的書當作參考資料,
不過,這裡面還是有些問題是我回答不出來的,寫了我快一個多小時,還寫不完整。
這時候我已經開始不耐煩了...
再加上飼主改時間,「面交」的時間要改到十點左右,有點晚,讓我覺得更煩,
這時候峻鳴看到切結書上的6.7.8點
6. 若因任何原因無法續養,需立即通知送養人,並與送養人共同為牠找到新的認養家庭,絕不棄養或任意轉送
7. 當認養之兔子死亡時,需於12小時內通知送養人,並提供醫師相關診斷證明予送養人。
8. 本人保證所提供予送養人之資料均屬實;本人聯絡方式(包括住所地址、聯絡電話、email等)如有任何改變,必定會以書面告知送養人,保持與送養人之聯繫,本人亦願意接受送養人日後之追蹤訪視及飼養輔導。
讓我們感覺領養兔子不只是養兔子,而是一個沉重的負擔,
我們當然不會任意棄養或轉送,如果短期內聯絡方式有異動,我們也願意跟送養人聯繫,短期內兔子因故辭世我們也願意告知送養人,
只是,這份合約感覺不太對等,是以站在送養人的角度去約束領養人,
要固定時間匯報兔子現況→短時間(數月)內我可以做到,但是養久了,我就會認為沒必要,因為這是我的兔子,我沒有必要向任何人報告,送養人是不是只要確定領養人是真心愛兔子就好了,在兔子的有生之年我都要回報、接受送養人的追蹤訪視、飼養輔導,這讓我覺得是一種負擔、負累、約束,還有可能遭受的騷擾以及輿論壓力(絕大多數的人是會站在送養人的角度的..)。
如果,我養了兩三年,因為要出國或其他原因,無法繼續養兔子,我是不是也要知會送養人??過了這麼久,我是不是還是需要對送養人負責??
如果我養了四五年,兔子因病離世,或者壽終正寢,我也要在12小時內向送養人報告嗎?我也要請醫生開診斷證明給送養人嗎??我處理他的後事都來不及傷心了,我還要向只有生育之恩,沒有養育之恩的送養人負責嗎??
再說,如果兔子天生體弱多病,領養沒幾周就掛了,我相信,絕大多數的輿論都會站在送養人的角度,所以我可能莫名其妙就變成了虐兔狂、兔版黑名單、一輩子翻不了身,養一隻兔子要承受這麼多的壓力,值得嗎??
而且,身為一個上班族,最怕的就是麻煩,我沒有辦法把我跟兔子的生活點滴天天記錄,我跟牠的生活情趣有需要像任何人報告嗎??
如果送養人超捨不得兔子,幾周就要來看一次,那不是憑添我的困擾??
我可以體會愛兔人士必須要提防不負責任的領養人隨意棄養的可能,或者讓兔子生活在不適當的環境,讓牠遭逢危險
只不過,這樣防人如防賊,會讓我對領養卻步,即便我知道這樣對兔子好,但是我也沒辦法接受這種養一隻兔子等於養了五年對外報告的情況
想想,只要去寵物店買一隻兔子,不用向任何人報告,我跟他的生活只需要像彼此負責,他的生老病死我會全力照顧,卻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釋負責,就算受傷了,也不會被輿論壓的喘不過氣,這才是養寵物不是嗎??
我相信,就算去公家機關認養,應該也不需要這麼麻煩,
我支持愛兔人士、愛兔團體的想法,
只是這樣矯枉過正的做法,如果可以再稍加修飾,我想「認養代替購買」這樣的想法才能夠真正的推廣到大家的生活中。